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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又扯到我妈身上了?”孙明俊看了一眼雷展鹏,显然看这个外人更加碍眼。
雷展鹏假装拽了拽遛狗绳,发现就算是真的拽也拽不动的时候,再一次露出白牙对孙明俊笑了笑,他也不想听他们的家庭矛盾,这不是没办法么?
微微生气的时候一点都不介意场合,甚至有些故意地看着孙明俊不住抱怨,“我都闻见味儿了,非要把炖好的肉汤藏起来,不仅不给肉,连汤也不让喝,只给碗白米饭就榨菜,我是你们家的童养媳还是包身工啊?别说这房子还是我的,孙明俊你说你这样对我还有人性么?”
“微微,有什么事不能回家再说么?”孙明俊的脸颊略有发红。
红的好!雷展鹏心中暗喜,如果不让他为难,自己又怎么好趁虚而入呢?
“买菜还是我给的钱呢,”微微不依不饶地继续说着,“还有你那个姐,好吃懒做家里蹲着,还唯恐天下不乱地瞎搅和,以后别让她们来了,你必须给我保证这一点。”
“微微你非要当着一个陌生人跟我说这些话么?”孙明俊像是真的生气了,雷展鹏看得出来他的恼怒,却在他紧绷的脸上找不出丝毫愧疚来。
这是一个出身贫寒却似乎没有受过任何挫折的小男人,此刻是因为下不了台而对让他丢脸的女朋友心有怨念,却从来没有设身处地地考虑过对方的感受。可见他们之间的感情未必不深厚,但仅有感情是不够的。至少对于孙明俊来说,在自己的自尊和满足感面前,这个女朋友的心情不足为虑。
还真是又自私又固执,只要想象着他的三观和取向都开始慢慢扭曲、崩塌,最终变成另一种完全不同的样子,雷展鹏就万分期待起来。这样的挑战太有趣,就像给他单调乏味的人生注入一剂兴奋剂一样。
雷展鹏使劲拽着遛狗绳把二毛扯开,无视它委屈的眼神,收起了骨头扔在旁边标着不可回收的垃圾筒里。
“不好意思啊,我什么都没有听见,先带二毛回去了,你们慢聊。”雷展鹏首战告捷,哼着小曲牵着狗,慢慢地踱回了自己的公寓。
他站在阳台上抽着烟,专注地探头去看楼下那一双争执不休的男女。自觉成功的可能性比预期要大,他心里得意了一会儿,灭掉烟走回屋里去时,看到蹲在角落里的二毛,走过去拍了拍他的头。
二毛因为刚啃了一半骨头就被强行拉回来,很是不情愿地趴在角落里哼哼唧唧,被拍了一下以后迅速把头藏起来,时不时还用鄙视的眼光看一眼主人。
雷展鹏无奈地找了块狗咬胶扔在它面前,二毛叼起来玩了一会,就讨好地摇着尾巴扑到他脚边,一点都不小心眼记仇。这就是他养哈士奇的原因,雷展鹏想,之所以叫二毛,是因为曾经有个人养过一条狗叫大毛,也是哈士奇。
按照那个人的性格,雷展鹏总觉得金毛或者萨摩耶更适合一点,可他就选了这么蠢的一只,还哈哈笑着说就是喜欢它的蠢。雷展鹏自觉地把“它”替换成“他”,脑补对方话外之意指的是自己,当年还十分生嫩的小心脏扑通扑通跳个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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