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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子寄存处。别带太多脑子哦)
俄亥俄州,圣文森特-圣玛丽高中。
“砰!”
“砰!”
“砰!”
一个身影正在运球,汗水早已浸透了他身上的旧T恤。
林锐。
这是他现在的名字。
他低着头,看着球在左右手间快速切换,动作有些生涩。
胯下运球,背后运球,交叉步……每一个动作都做得很认真,但效果嘛,只能说差强人意。
“呼……哈……”
林锐停下动作,弯腰撑着膝盖,大口喘息,汗珠顺着下巴滴落在地板上,晕开一小片深色。
“妈的,这身体素质……真不是一般的弱鸡啊。”
他忍不住在心里吐槽。
谁能想到,一个二十一世纪的资深篮球键盘侠,日常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的家伙,一觉醒来,竟然回到了2003年。
更离谱的是,他成了勒布朗·詹姆斯的队友。
对,就是那个还没进NBA,就已经被誉为“天选之子”,即将成为状元秀的勒布朗·詹姆斯。
圣文森特-圣玛丽高中(SVSM)。
这个名字对于任何一个稍微了解点詹姆斯生平的球迷来说,都如雷贯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