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PS:尽量隔日更昂。
如果审核通过了,诸位自动省略掉【】里的内容,挺影响阅读感的,但我实在不想删改情节,
第3章
严斯韫三代从军,因幼时经历,导致他性情中的一面傲慢阴鸷,曾给自己的未来安排一条暴富的刑狱之路,但是有了热爱自由的谢小冰、为了成为谢小冰身后最坚实的拥趸,他选择从军这条路,在家中长辈的照拂下,加上他不要命地建功立业,不到三十就已当上少将,算是军界中冉冉上升的明日之星。
因是军人,无论何时何地,都能保持身姿挺拔修长,如一柄随时出战的长1枪。
从背面看,穿着普通的长袖T恤和迷彩裤,脚下一双马丁靴愣是勾勒出宽肩窄臀劲腰大长腿,线条流畅而比例完美,便有来往的旅人不由自主投去目光,待发现五官与身材是相得益彰的关系,理所当然露出被惊艳到的神色,也就没人意识到大热天穿长袖有多古怪。
秦毓知道严斯韫一年四季穿长袖的原因,他胳膊、后背曾有许多陈年旧疤,手臂的旧疤无法消除,不堪入目,倒是后背的旧疤是一幅地藏菩萨镇恶鬼的纹身。
当年他们在一起时,他亲自设计,亲手为严斯韫纹上去的,苦学了半年,还在自己胳膊上做实验,最终才向严斯韫呈上最完美的手艺和最好的作品。
可惜作品昙花一现,没过多久就因严斯韫参军而洗干净了。
自那以后,秦毓未再为他人纹身。
也不知手艺是否生疏。秦毓如是想着,不知不觉走到严斯韫身侧,没发现他侧过头正看着他,眸色深深瞧不出里头分毫情绪。
“你带了什么?”
突如其来的问话打断秦毓的思绪,下意识便回应:“钵仔糕。跑了很多地方才买到最正宗的,谢小冰喜欢,严斯韫也喜”蓦然反应过来,秦毓抬眼,触及严斯韫黑沉无情绪的眼眸,迅速垂眸,低声说道:“大学时候,谢小冰就喜欢学校小吃街的粤记每日一百分钵仔糕,留学在外也时常惦记着,我才想起要买。与你……无关,别多想。”
“不用跟我解释。”
冰冷一句话堵回秦毓所有怕被知道还念旧情又怕他不知道的自作多情,他垂在身侧的手抠了抠指甲缝,扬唇尴尬地笑了笑,倒不说话了。
机场人来人往,秦毓和严斯韫并肩站一起自成一个世界,安静陌生一句话不说却又站得近,肩膀快挨着肩膀,是亲密关系才能允许靠近的距离。
秦毓撕开食指指缝的皮,眼角余光留意着严斯韫,目光在他的侧脸流连许久。
不同于他军人职业应有的俊朗、正气,严斯韫白皮,很难晒黑,军队里摸爬滚打多年,皮肤黑了一个度,也比多数人白,长得像他母亲,五官偏向于令人一眼惊艳的漂亮,气质糅杂了阴戾与正气而别具一格,似是亦正亦邪,比单纯的恶和单纯的良善气质更吸引人。
“导演,我觉得我刚才倒下的姿势不够纠结,缺乏了一点点内涵,无法表现出人物内心的复杂情感,请允许我再来一次,我会拿出百分百的状态,争取做到深刻而不深沉,平淡而不平庸,演好这具死尸。” “死开啦,别挡镜头!” …… 当梦想凋零,可还记得,常常挂在嘴边,周星驰的那句台词。 “其实我是一名演员。” …… 或许我们扼不住命运的咽喉,但至少能掐住别人的脖子。平凡的旅途中,用心去努力,用心去生活,还有什么比这更精彩。...
沈擎宇是一名综合格斗运动员,他的梦想是成为世界冠军。在实现梦想之前,他需要找一份临时工作填饱肚子。 他找到的工作是给最近正当红的歌手、也是自己的偶像纪锦做保镖。 在见到纪锦之前,沈擎宇一直以为纪锦是个人美心善歌喉敞亮的大帅逼,直到见到真人,他才发现自己的偶像居然是个脸皮比城墙厚、心眼比针尖小、占有欲还爆棚的蛇精病…… 阅前提醒&排雷:超好脾气保镖攻X疯批大美人明星受,受患有双相情感障碍,治愈向 攻是运动员,有运动竞技相关情节,会受伤会流血,不能接受者慎入。 这是一个爱与梦想故事~ 作者微博@钟晓生欢迎来找我玩...
轻松+搞笑+无系统+无重生+家长里短+日常+年代本一个城市的小姑娘应该生活的无忧无虑。确因为时代的束缚和陈旧的观念,被抛弃在了偏远的农村。庆幸她还活着,活的精彩活的洒脱活的自由自在。......
林朔怎么都没想到自己会穿到一本书里。 书里的王朝是一个朝代的末期,很快造反的人会一堆堆的,男主会一边踩着各路反派一边登顶帝王路,还会收获他唯美的爱情,一个天下第一美人的受。 这些都没什么,可,他是那个死的最惨,死的最早的炮灰啊!甚至,他都不是死在男主手上,而是死在全书最大的那个反派手里的! 日子没法过了,还是做那第一个造反的人吧,折腾不死,那就往死里折腾,反正命是白捡的。 只是……为何他救的小可怜竟然是易容的,易容就算了,居然还是全书那最狠辣的反派?还……还看自己的眼神越来越古怪?...
亲爱的,你慢慢飞,小心摔断你的腿。 望着眼前的会稽学馆,马文才终于想起了那魂魄无归的恐惧,以及曾被世人嘲笑诽谤的侮辱。 被坑的一脸血的马文才,坚决表示: 这一次,他一定要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娶了祝英台,拳打梁山伯,最后出将入相,升职加薪,登上人生巅峰! 等等等等,怎么梁祝情况有些不对? *** 祝英台:(郁闷)想我也是有才有貌,有见识有素质的四好女青年,不过就是爱脑补了点,他们怎么就把我当疯子呢? 马文才:(痛苦挣扎脸)她撞死在梁山伯坟前,我不过就是丢一辈子脸;把她娶回家去,我十八辈祖宗都要丢脸,是要还是不要,这是个问题…… 梁山伯:哦呵呵…… 看文须知: 本文不基于“任何”梁祝电视剧或小说,背景为南梁时期。 马文才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好人”。 本文不拆历史CP,谢谢!...
她,夜寂初,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生而已,却莫名其妙的被自家老妈一脚踹到了魔法学院!但为什么,如果她没看错的话,那录取通知书上的性别为…男?!天啊!谁来救救她那白痴又脱线的无良老妈!苦逼的她只好无可奈何的女扮男装混入学院……可谁能告诉她,这里到底是魔法学院还是夺命学院呐!进入学院的第一天就被火烧了头发,被水浇湿了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