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路上基本没有行人,来往车辆更是少的可怜,倒是三三两两的丧尸僵硬的四处晃荡,行车的声音扰了他们清净,被他们凶狠的追着跑了一截,直至响动彻底超出范围,这才再次无意识的游荡,等待着下一个目标的靠近。
最近的路上被坍塌的房屋堵了一节,还得避开医院学校这些丧尸聚集地,俩人绕了一圈,男子带路倒也一路平安的到了商城。
陆唯逸将车停在不至于被堵的路边,麻熘的下车,一脚踹向一只丧尸的同时,一刀砍向另一只,再一转身,一刀将再次凑近的丧尸砍了半个脑袋。
运气极好,两只丧尸都有珠核,他快速收了起来,看向商城的方向。
经历过地震的商城塌了一面,乱七八糟的东西砸下来,将大门堵了个正着。要是有同伴,陆唯逸可以花费时间找一下其他的路,可此时他一个人……他有些犹豫想换个好进去的商城。
“小兄弟,跟着我”男子喊他。
陆唯逸见他要拐弯的样子,上车跟了上去。
他将车停到了大门侧面,手里握着根钢棍下车,钢棍上混着黑色血迹,应该是碰到过丧尸,小心的朝着旁边的地下停车场走去,压低声音,“这个商城的停车场在地下,里面有楼梯可以直接进入商城内部。”
陆唯逸蹙眉,不太想跟他一起。
男子显然误会了,以为他怕自己抢他东西,安慰道,“里面的超市特别大,我们俩人也不可能搬空,我去添点吃的就去找人”。
陆唯逸点头,打开了手机电筒,朝着里面晃了晃。漆黑的停车场靠近门口的地方横着停了辆车,两边只有侧身一人的位子可以进入,显然这里已经有人来过。
(无系统+单女主+牛马穿越到古代做官修仙)原本以为我就是去应役,当个差,以为这就是一个简单的历史剧,然后你告诉我可以修仙。好吧,修仙也不错,还没见过修仙呢。结果,你告诉我要修仙可以,先当官吧,当官就能修行了,好吧,我当官还不成!可是我都权倾朝野,天下第一了,怎么还不能成仙?......
《太平广记》中《吕翁》载,唐开成七年,卢生名英,于逆旅遇道者吕翁,生自叹困穷,翁乃取囊中枕授之,曰:子枕吾此枕,当荣显适意。时旅中人方蒸黍,生梦入枕中,娶妻中举,高官厚禄,富贵一世,逾八十而卒,及醒,蒸黍未熟。卢生怪叹其梦,翁笑,人生之适,亦如是耳,生抚然良久,拜谢而去,经此黄粱一梦,入山修道而去。此事流传千年,未曾再闻后事,千年之后……。...
夏阳重生了,回到那个可以改变人生的交叉路口,他本想用另一种方式来报答蒋东升对他的恩情,却不曾想两人的相遇比前世要提前了四年。 四年时间,可以改变多少? 两世为人,蒋大少的一颗心再清楚不过,他夏阳即便是块石头也被他捂热了。 这一次,夏阳不再是蒋东升用钱留住的人,而是心甘情愿跟着他,携手百年。 简单的说,这就是一个重回70年代跟小攻手拉手种田过日子的故事...
1 程澄穿成了一本狗血小说里同名的疯批反派。 书里的他是个毫无逻辑的疯子,要挟男主谢洵和自己结婚,却根本不爱谢洵,婚后对谢洵囚禁、折磨,让谢洵生不如死。 ——然后就被彻底黑化的谢洵如法炮制地囚禁至死。 刚穿过来的程澄站在民政局大门口,拿着崭新结婚证的手微微颤抖。 事不宜迟:“我觉得还是离……” “婚”字还没说完,他就开始血液倒流、呼吸急促。 程澄这才知道,自己必须维持渣受人设、跟谢洵互相折磨,不然就会死。 面对谢洵诡异的眼神,程澄一个急刹车,咬牙改口:“……离、离不开你。” 2 谢洵早知道程澄是个疯子变态,被迫结婚、羞辱,他羽翼未丰,只能忍下,但等他挨过这一段难抑的婚后时间,他总会让程澄付出代价。 他已打出十二分精神,准备应对。 ……没想到,后续的发展好像有些奇怪? 程澄目光凶恶:“汤里有毒,见血封喉,不敢喝不是真男人。” 程澄表情阴鸷:“你妹妹可还在我手上,那你最好三思,要不要今天主动把碗洗了!” 结果汤好喝、饭好吃,自己唯一受到的“虐待”是每天得洗碗。 但饭都是程澄做的,好像也没什么…… 嘶。 结合一些奇怪的事情走向,谢洵眉头一皱。 在心里琢磨结婚时程澄那句“离不开你”……好像是肺腑之言。 谢洵深吸一口气,空气中都是爱情的芬芳。 ——噢,他爱上我了。 —————— *同性可婚设定,很俗很套路的先婚后爱和脑补“他好爱我”的故事; *文笔差,大白话,文中一切内容全部架空,作者逻辑废,只为剧情服务; *非常悬浮,谈恋爱以外的设定全是编的,欢迎指正,不要较真; *弃文勿告,告了会哭的呜呜呜呜; *(划重点)别骂了别骂了再骂要傻了。...
“沈浪的新电影票房快突破二十亿美金了。” “不是吧,怎么票房那么高?” “谁知道呢,人家实绩就是好,对了,忘了告诉你,你偶像又要跟他合作了,《诛仙》制片方都出了个活动,六合镜跟诛仙剑返场了,这次的诛仙剑我一定要抢到。” “不要啊,那是个花花公子,他们不是分手了吗,还合作?她呢?她不管她男朋友,又分手了,这花花公子,渣男。” 是花花公子,也是潮流引导者,更是有着兑换系统加身的重生普通小青年,跟着沈浪一起玩转娱乐圈。...
他本是一个特种兵,在一次缉毒行动中,面对自己最要好的战友被毒枭杀死在自己的面前,他脱离了部队,跑进了毒枭隐蔽的丛林之中,在丛林中经过三年野兽般的生活,他杀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