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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第3页)

霍湘来了之后认为这样做生意不行,跑去菜市场抓了些大料,熬成卤汁,推出了野合的招牌卤牛肉。

在客人的刁难下,卤味又增加了内脏和豆制品,只要你想,他甚至能为你找一份唐僧肉来卤。

真正封成传说的,是他做的大盘鸡。

有一次,熟客喝多了发酒疯,吵着嚷着要吃黄焖鸡,那是凌晨一点,霍湘跑去即将关门的兰州拉面,问老板娘讨来一只鸡,在客人酒醒之前从厨房端出一盆色味俱佳的大盘鸡。

“黄焖鸡我不会做,就大盘鸡吧,将就着吃,吃完赶紧滚。”

从此,无数人奔着这一口大盘鸡而来。

陆超知道霍湘为什么会跟兰州拉面的老板娘那么熟,也知道他烧的大盘鸡为何那么地道。

因为霍湘来自西北,有一双与常人不同的深灰眼睛。

霍湘的第二个传说:骇人的酒量。

来酒馆买醉的人往往都有心事,一边抱怨生活一边找霍湘碰杯,霍湘来者不拒,一杯接一杯。

他听过千奇百怪的失恋故事,看过无数歇斯底里的发疯,但从头到尾不显醉意,甚至还能将客人们安稳送上车,回来时却不见醉意。

最后一个传说,则是此刻流淌着的音乐婻諷。

来野合之前,霍湘和朋友在西湖边当街头歌手,一次偶然的机会,有位熟客将其介绍来野合驻唱。

“放眼整个东南,你找不到第二个比他能唱的人。”

听闻霍湘是个孤儿,陆超给的时薪翻了一倍。

霍湘也回以敬意,主动提出要当掌柜,包揽全店杂活,那双手不仅用来弹琴,还拿来洗杯子修空调,甚至通下水道接电线。

至于正经的驻唱环节,霍湘更是以夸张的速度蜕变,用一把烂吉他,在短短半年内一跃成为本地音乐圈的顶级歌手。

野合随之座无空席,彻底跻身于头部酒馆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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