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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第1页)

之所以说能当零嘴,是因为她在挑选排骨时选的都是肉厚骨细的肋骨条,还是中段的肋排, 最嫩的部分。不用费劲去啃,轻轻一咬,肉就能完美剔除,骨头上连一点肉丝都残余不下,没一会功夫就能吃完一整盘。

大锅倒入一层油,加到五六成热后下入已经处理好的肋骨条,煎上两分钟后翻面,让两面都变得金黄即刻捞出备用。

依旧锅中倒油,让张晓丽把灶台转小火后放入最后的冰糖开始炒糖色。和红烧肉一样,铲子不停的画着圈,直到糖浆从大泡泡变小泡泡,变成熟悉的琥珀色,就可以倒入排骨,快速的翻去炒裹糖色。

葱姜调料全都放进去后再度翻炒上色,等颜色均匀每块排骨都雨露均沾后,再加刚没过排骨的水大火烧开转小火去煮。

步骤虽然和红烧肉差不多,但煮的时间可是减少不少,十分钟就足够。毕竟肋骨条瘦肉太多,煮太久就老了,容易塞牙。

十分钟一到,安眀曦把白醋沿着边倒进去,再加入少许盐进行调味,转中火开始最后的收汁。

肋排被浓稠透亮的酱汁裹得油润晶亮,宛如博物馆的琥珀艺术品。被煎过的外皮是点睛之笔,让肉的质感有了显著的层次分明,无论是视觉还是口感都更加丰富充实。

醋的香味就像是味道的先驱,带着格外的提神效果冲入人的鼻腔。糖的香甜被掩盖其后,作为隐藏的小惊喜,给肉的鲜美来上最关键的勾出。酱香此时反而不够显眼了,或者说它极分得清主次,一点都不喧宾夺主,除了增色,也就起到个添咸的作用。

安眀曦没有心思去摆盘。

因为肉实在是太多了,七个人的分量,她们都得拿盆来盛。没有熟芝麻做点缀也无伤大雅,肉好吃就足够。

由于人多,屋里没有风扇太闷太热,张家人特意把桌子挪到了檐下,既能遮住阳光,又显得宽敞。

四道菜上桌,馋了一中午的大伙终于能开饭了。

东坡肉做一个多小时,红烧肉做五十多分钟,糖醋排骨做二十多分钟。安眀曦的做饭顺序,正是按照耗时顺序提前规划好的。最早做的东坡肉眼看着已经凉了,又放回砂锅里去保温,放在小灶上还能再小火煨一会,不用怕吃的时候冷掉。

几人面面相觑,似乎是想说话,但又不知道说什么好,一时间竟无人动筷。

为了防止吃饭前还要听一通演讲,安眀曦抢先开口,“咱们一家人就不用说什么场面话了吧,吃饭,一切都在菜里了。”

大伙都哈哈笑起来,安建设摇头,“我只听说过一切都在酒里,哪来的一切都在菜里。”

梁琪拍板,“我外甥女说什么就是什么,咱们不说别的,先填饱肚子。”

张宇也道,“吃菜,小曦是大功臣,先动筷子。”

安眀曦就不是会推辞的性子,先动筷夹菜,其余人紧随其后,显然也已经迫不及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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